四次被判死缓案再开庭:“我出来,必须得是清白的”!
一、四次被判死缓的金哲宏案再审开庭:“我出来,必须得是清白的”
记者/佟晓宇,编辑/李显峰、宋建华;来源:北青深一度等,感谢。
10月24日,备受社会关注的金哲宏故意杀人一案再审,在吉林省高院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
金哲宏现年50岁,入狱至今已23年。1995年9月,吉林省永吉县,20岁的少女李莹被发现遇害。不久后,当地人金哲宏被警方锁定为杀人嫌犯。经历3次一审、4次被判死缓、两次被发回重审,金哲宏最后被认定故意杀人罪。但他并不认罪,入狱后一直申诉喊冤。
今年3月26日,吉林省高院对该案作出再审决定,再审决定书称:“本院经复查,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
5月9号,律师在监狱会见金哲宏。这个曾经英俊的退伍军人,在管教的陪同下拄着双拐颤颤巍巍走到会见窗口,从衣服里掏出揣的皱皱巴巴的再审决定书,“我等了23年的这张纸,总算拿到了”。
24日的庭审持续了一上午,庭审结束后,辩护律师袭祥栋告诉北青深一度检辩一致,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依法改判纠正。该案将择日宣判。
▷金哲宏曾是一名文艺青年
“我没杀人,救我”
三年前,准备去韩国打工的金哲松,在离国之前去监狱探视三哥金哲宏。此前,他一直在为金哲宏申冤。金哲宏又追问起起案子的进展,他不太想接茬,反复叮嘱金哲宏把身体养好,告诉他——“等就行”。
这三个字,金哲松对他说了近20年,每说一次就让自己汗颜。
10分钟后,探视电话自动挂断。金哲宏眼神逐渐黯淡,背转身去,双肩被拄着的双拐顶的突起,每走一步都好像要躯肩分离。他动作缓慢,只留给弟弟一个架在双拐上的无力背影。金哲松捂住脸哭了。
在他的眼中,他的三哥像一张被揉的皱巴巴的纸,永远失去了生气。
23年前的10月,有人打电话通知金哲松,“你哥被抓了”。金哲松在警局见到三哥金哲宏,“没系腰带,手拷在暖气片上,头发直竖着,鼻青脸肿”。金哲宏表情呆滞,但很快认出弟弟。俩人靠着窗户,金哲宏盯着他说:“我没有杀人,救我出去!”
金哲宏被抓的不久前,永吉县双河镇发生了一桩奇怪的案子。
1995年9月29日,一具少女的尸体在双河镇新立屯北被发现。女尸的出现打破了小镇以往的宁静,镇上的人们感到惋惜,不时议论起这桩事。金哲松说,他们兄弟俩也聊起过,俩人提起的由头有点特别,“当年我父亲就是在那个位置出的车祸”。警察在现场勘察尸体的时候,金哲宏也在围观群众之中。
金哲宏后来说,直到坐在审讯室里,他才知道死者正是此前想要搭乘自己摩托车的女孩。
金哲宏的摩托车是几个月前刚从熟人那买的,那时金哲宏一家的日子蒸蒸日上。儿子出生后,在吉林市麻棉纺织厂工作的他办了停薪留职,在双河镇黑石村开了两家店,一家狗肉馆和一家食杂店,当上了“小老板”。摩托车主要用来平时采购,空车走的时候也捎带些短途赶路的人。
这辆摩托车,把遇害少女李莹和金哲宏毫无交集的两段人生,彻底地搅在一起。此后,金哲宏的人生被彻底改写。
1995年10月11日,金哲宏被警方锁定为杀人嫌犯,后被永吉县公安局收容审查,次年2月5日被永吉县公安局逮捕。
第一次一审的起诉书描述了金哲宏的作案过程:被告人金哲宏于1995年9月10日17时许,送租乘其摩托车的女青年李莹去双河镇,途中被告人金哲宏对李莹起歹意,欲与李发生两性关系,后被告人用摩托车将李带到双河镇新立屯沈吉铁路附近,与李发生两性关系,当李向金索要钱时,遭到金的拒绝,李以去公安机关告发相要挟,金唯恐事情败露,遂将李按倒在地,用双手猛掐其颈部,将其致昏,金认为李已死,便将李拖至铁路南侧路基下附近一草丛树林中的一沟内掩埋,后逃离现场。
法医鉴定:被害人李莹系右前额受外力打击,扼颈导致昏迷状态下,被用泥土埋上半身,吸气时吸入大量泥沙,阻塞气管、支气管,同时伴有异物刺激,使气管强痉挛收缩引起窒息而死亡。
金哲宏和金哲松是双胞胎,出生时间仅相差半小时。在金哲松看来,即便二人无话不说,但自己和三哥金哲宏的性格截然不同。二人都酷爱音乐,会弹吉他。相比金哲松讲义气、爱交友的“江湖习气”,金哲宏“不喜欢打仗”,热爱文学,写一手好字。
文艺青年金哲宏卷入这样一桩杀人案,让他的家人无法接受,他们认为金哲宏不可能是杀人凶手。
▷金哲宏的老家永吉县双河镇黑石村
认罪与翻供
第一次在法院出庭受审,金哲宏就翻供了。他称两人只是为搭乘摩托车的事儿讲了几句价,最终李莹没有坐他的车,他更无从杀人。
金哲宏称,事发当晚7点钟,他和妻子去了双河镇母亲家,为去世的父亲“摆贡”,这是朝鲜族人一向遵守的习俗。对于9月10日关于李莹的记忆,金哲宏说只是在卖店门口看见小姑娘要租车,边走边上前和她讲价,最终价格没能谈妥。从始至终,他连小姑娘的姓名都不知晓。
目击过金哲宏和死者同时出现的共三人,均是平时出现在卖店附近的摩托车司机。其中王某某称:“我看见一个女的下的车,她叫李莹,她从车上下来的,这车从黑沟回来的,她就朝西走,当时关某某去了,她没有车,我看见小金子拉着李莹走的,这是我看见的”。但关于李莹当时的衣着,三人描述的则有些许出入。
2000年5月29日的庭审中,金哲宏称,他与这几人都有过摩擦,“他去我店里吃饭不给钱”。“平时拉人的时候,认识的人他都是不要钱,不认识的人,人家给五块,他肯定要三块”,金哲松认为,金哲宏这样的要价行为,让他和附近的摩托司机之间的关系变得尴尬而紧张,也正因此他们的证言带有了个人情绪,起码无法让他信服。金哲松称,多年后,三人俱已搬离双河镇。
第一次一审,吉林市中院认定金哲宏故意杀人罪,判处金哲宏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关于犯罪时间、犯罪地点、死者死亡时间等信息均来自金哲宏本人的供述。
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金哲宏不服,提起上诉。他称,此前在侦查过程中认罪是因为遭到办案警察刑讯逼供。
律师李金星认为,在刑事案件的证据中,口供是最不可靠的。当拿掉金哲宏的所有口供,本案能够和被告人联系起来的客观证据,如精液、犯罪现场等,几乎没有。而很多能够证明金哲宏无罪的证据,则都没有得到重视。袭祥栋律师也称,仅凭口供定罪非常不严谨。在金哲宏审申诉过程中,李金星和袭祥栋担任代理律师,并且在这次的再审中担任辩护律师。
在李金星眼中,与金哲宏打交道的过程中,这个人是诚实的。“一个案件的当事人,如果他对我们说假话,我们能很敏感地觉察出来。对同样的案件事实,我们会从各个层面去追问。会见不止十次,基本上我们能判断他没有编造任何东西。”
代理金哲宏案多年,李金星对金哲宏印象最深刻的是他所遭受的刑讯逼供,“打得他生不如死,关于刑讯逼供,我们给他做了非常详细的笔录”。
吉林市中院的庭审笔录显示,金哲宏曾当庭辩白:“公安刑讯逼供、打我、有永吉刑警队和吉林市公安局四处,我不按他们意思说就打我”。
2000年的一份鉴定书描述:2000年7月24日上午,在永吉县公安局看守所狱医室内对金哲宏活体检验。该鉴定书内容显示:金哲宏发育正常,营养欠佳,血色苍白,被人搀扶出看守所号内,独立行走困难。左、右锁骨下窝略下方对称性椭圆形疤痕和右肋弓条形疤痕及右手腕部尺侧疼痛,麻木应与外伤有关,具体来源应结合案情考虑。金哲宏前胸三处疤痕系外伤所致,腕部疼痛与外伤有关,此外伤可定轻微伤。
李金星称,每一个听证程序金哲宏都在说“我是冤枉的”,但始终没有人回应他。
1997年12月1日,金哲宏案首次被吉林省高院发回吉林市中院重审。省高院发函要求吉林市中院在重新审判时查清5个问题:一、作案动机是什么?二、作案的第一现场在哪里?三、能否确定被害人死亡的具体日期(时间)?四、卷中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情况说明记载,从胃内饱满程度,胃内容物较完整程度分析,被害人李某在最后一顿饭后半小时至一小时后死亡,被害人李某最后一顿饭在哪吃的,吃的什么以及饭后到被害期间的行动过程搞清楚。五、应进一步确定被告人是否占有作案时间?
重审并没有改变案件的认定,吉林市中院最后还是认定金哲宏为凶手,判决书称:“本案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但鉴于本案具体情节,可酌情从轻判处”。该判决被吉林省高院终审维持。
金哲宏的律师和家人认为,之所以从轻判处“死缓”,恰恰是因为据以定罪的证据仅为金哲宏个人口供。
多年来,金哲宏在狱中从未放弃对冤假错案的关注。浙江张氏叔侄案的平反给金哲宏带来了希望。因死者同为女性,且没有直接证据,仅凭被告人的口供和狱侦耳目提供的材料定罪,以及被吿人均控诉遭到刑讯逼供等诸多类似之处,金哲宏案被称为吉林版的“张氏叔侄案”。从2014年7月起,此案多次被媒体报道,引发社会强烈关注。
▷金哲宏开过的狗肉馆
“毁了三代人”
监牢之外,金哲宏的家人从未放弃为金哲宏申诉,漫长的申诉过程几乎耗尽金家三代人的希望。
金哲宏的母亲严京顺于1996年3月25日去世。金哲松说,近半年时间,母亲很少进食,最终没能见到儿子金哲宏最后一面。几年前金哲宏的二哥去世,一直为金哲宏申诉奔波的大姐夫也已经去世。
李金星还记得第一次会见时,金哲宏嚎啕大哭。他告诉李金星,自己最大的愿望是想活着出去,给母亲上坟,告诉她自己不是杀人犯,是被冤枉的。他反复追问李金星,“我这个愿望能不能实现?”
金哲宏被批捕后的半年,金哲松开始为三哥申冤。近三年的时间,金哲松除了为三哥申冤,其他什么事都不做,没有经济收入,生活状况一度窘迫,“寻找证人,找律师,一直在外面跑”。金哲松几乎无暇顾及自己的家庭,第一段婚姻在这样的窘迫和消耗中走到了尽头。“一直是妻子一个人挣钱,养我们一家三口人,我不能强迫她跟我过苦日子”。
同深一度对话的过程中,金哲松不停喝水。三年前为着生计,金哲松前往韩国打工。每天十二个小时的高强度工作,加之高血压和糖尿病,同对三哥的担忧一起折磨着他。
提到每次会见三哥金哲宏,看到他转身离开的背影,金哲松突然崩溃大哭。“我们是双胞胎,他的人生毁了,我的也跟着毁了”。
金哲松出国后,金哲宏的儿子金岩接过了继续为父申冤的任务。对刚刚大学毕业不久的金岩来说,在他的成长过程中,父亲像一个晦暗不明的影子。父亲被带走时,金岩刚过两岁生日。他对这个父亲的全部了解,是靠多年来不足100分钟的会面时间拼凑出来的。距上次见到父亲,已经过去一年,每次会面,话题更多围绕案件的进展。
提起父亲,金岩言语简洁、克制。金岩从小性格沉稳,大多数时候他是沉默的,但也足够倔强,坚韧。因为父亲的事情,小时候他不止一次受到同学的欺负,金岩学会了隐忍,也学会了还击。
相比父亲,母亲所经历的苦难对金岩来说更直观。母亲独自抚养了他12年,最后在金哲宏家人的劝解下,重新组成了家庭。那一年金岩14岁,认为母亲终于有了依靠,自己也第一次感到安稳。
艾鑫是金哲宏的家人之外,唯一一直为金哲宏奔波申冤的人。
艾鑫和金哲宏是老同学,多年未有联系,因偶然的机会了解到金哲宏案。从2013年10月开始,艾鑫开始向有关部门提交材料。“那时候还没有收到他写的授权委托书,能做的很有限,只是准备各种案件相关的材料”。随后,艾鑫开始在网上发声,希望能有更多律师关注。艾鑫称,她给很多律师和记者寄过金哲宏的材料,但是大多石沉大海。
有朋友跟艾鑫说,“这事难,比登天还难”。艾鑫记得非常清楚,2014年8月30日上午9点49分,她接到了金哲宏打来的电话,金哲宏在电话中说:“我在电视上看到了念建兰对记者说的话我流泪了,希望我们的同样遭遇从此不再重演,真的是毁灭了一个大家庭的生活,毁灭了人世间三代人的亲情,同时执法者们也毁灭了他们做人最起码的人性和良知。”
艾鑫也知道难,但那一刻她就是想坚持。
弟弟金哲松和哥哥姐姐们去往韩国,让金哲宏感到绝望。律师李金星记得上次会见时,金哲宏面容急切而担忧,“千万不要放弃我,你们是我最亲的亲人,我没有任何亲人在管我了”。说完,嚎啕痛哭起来。
痛哭,一度成为这个曾经英俊、强壮的退伍军人,唯一的表达方式。
▷24日庭审结束后,家属与辩护律师合影
“我出来,那就必须得是清白的”
今年5月6日,金哲宏终于收到了吉林省高院的再审通知,“等了23年”,他对袭祥栋律师说。
那些因金哲宏案跟艾鑫相识的记者,有些还一直跟她保持着联系。“有个记者来采访的时候,像个高中生,现在他都当爹了,没想到这个案子会这么难,拖这么久,”艾鑫感慨地说。
在部队时,金哲宏性格开朗活泼,能歌善舞,因为表现优秀,曾被抽调给重要领导做安保工作。如今金哲宏当年的战友从事着各个行业的工作,“全国各地的都有,每个人都风风光光,日子过的不差”。
艾鑫不免想到,如果不是23年前的那桩案子,金哲宏大概会混得不错。
李金星律师提到,金哲宏在狱中谱了一支曲子,歌颂自由的可贵。而自己和团队在尽一切力量和时间赛跑,“我们不希望把他救出来之后,这个人却虚弱到死掉”。
如今的金哲宏患有肾病、胃病、糖尿病,无法摆脱双拐独立行走。
10月15日,再审庭前会议后,袭律师在监狱会见了金哲宏。他告诉深一度,金哲宏的身体状况较差,“前段时间得了脑梗,导致左半身麻木不随,左肢半知觉,甚至不能握拳,经打针治疗,才稍稍回复,金哲宏期待尽早开庭”。
如今的双河镇起了一片片的高楼,承载着当地人记忆的电影院、少年宫、第四中学都搬走了,“变化太大了,现在的双河镇早不是从前的样子了”。
镇上的人,也不是从前的样子了。
“他要是想妥协的话,可能早就认罪减刑了。
他说过,我出来,那就必须得是清白的,”金哲松说。
三哥金哲宏曾告诉过他,“我相信茫茫的沧海当中,我有平反昭雪的日子”。(文中李莹、金岩、艾鑫为化名)
二、中央政法委、公检法“三长”发出最强合音:敢于“刀刃向内”,清除害群之马!
来源:搜狐新闻、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网站等,感谢。
10月16日至17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在湖北武汉召开,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会上强调,在查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各级政法机关要敢于“刀刃向内”,一旦发现政法干警参与其中或充当“保护伞”的,立即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坚决将害群之马清除出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反腐败斗争的高度,充分认识深挖彻查“保护伞”的意义,将其作为下一步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和衡量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
要加强对涉及“保护伞”线索核查的统筹协调,建立完善统一受理、分类核查、相关成员单位共同负责的线索核查机制,决不放过一条有价值的线索;对已移交线索的,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向公安机关反馈查处情况。要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坚决避免因举报人信息泄露而使其受到打击报复的情况发生。
《中央纪委:村委会、居委会开始纳入国家监察,重点打击农村“苍蝇”!》(点击可阅读)
要完善政法机关内部清理机制,对政法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导致黑恶势力长期盘踞一方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政法队伍暴露出来的问题,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在10月16日政法队伍建设座谈会上强调,政法机关要坚持刀刃向内,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害群之马,加强队伍建设。
各级政法机关正风肃纪、惩治腐败的力度逐年加大,成效显著。同时,也要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反映强烈。
要坚持边扫黑除恶边“打伞”,边整风边强警,晒一晒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是自我否定,而是自我警示:队伍建设永远在路上,从严要求势在必行!
要抓住政法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严于普通干部、主要负责同志严于其他领导干部,破解“一把手”监督难和“灯下黑”问题。
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干警腐败案件。
要坚持扫黑除恶与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同步推进,深挖细查干警涉黑线索,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全国扫黑办:坚决清除,政法队伍中害群之马!》(点击可阅读)
要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坚决查处基层所队庭室“微腐败”。
这不是中央政法领导首提政法队伍要“刀刃向内”,今年的5月23日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上,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主持会议,公安部部长赵克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三长”参加会议。
会上,郭声琨表示,要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而且对政法系统内部充当“保护伞”的,要敢于刀刃向内,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有人说,每一个黑恶势力的成长壮大、为恶一方,背后或多或少都有政法队伍人员要么不作为、要么徇私枉法、纵容包庇的存在。“保护伞”是黑恶势力屡禁不止的温床,没有“保护伞”,黑恶势力不可能存在,扫黑除恶必须打掉“保护伞”。黑恶势力侵害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妥协退让、包庇纵容,就是与人民为敌,必须要予以严厉打击。
随着扫黑除恶斗争的开展推进,各地政法系统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落马的情况通报,此起彼伏,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山西黑老大假释案,牵出了公检法司保护伞七十多人,其中多名厅局级司法高官。有人不完全统计出了今年以来落马的公检法司官员,长达数百人之多。
《最高检与公安部发布: 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乱查封财产等行为将被追责(附举报电话)!》(点击可阅读)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在10月16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强调,要进一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公安队伍害群之马。要把查处“保护伞”作为重要方向,下大力气深挖彻查。
对于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领导干部与公安民警,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护短;对因消极不作为、不履职导致黑恶势力活动猖獗或发展壮大的,也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要切实维护公安民警的正当权益,鼓舞士气、激励斗志,进一步激发广大民警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10月16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强调,要把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对于那些同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的,以及听之任之不作为的执法司法人员,要依法坚决查处。特别是要按照“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的要求,会同纪委监委完善信息沟通、线索快速移送、核查反馈等机制,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
各级检察机关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刮骨疗毒的决心,主动开展自查,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执纪,坚决清理害群之马。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10月16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强调,各级法院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要深入研究黑恶势力犯罪新规律、新动向、新特征,改进工作举措,科学统筹力量,准确把握工作节奏,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推进专项斗争。要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坚决做到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对法院系统内部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的,要深挖彻查、严肃处理。要深入把握不同地区、行业和领域黑恶势力犯罪的不同表现、不同特点,立足审判职能打准、打深、打透。
“对司法腐败要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实际上那些错误执行者,他也是有一本账的,这个账是记在那儿的。一旦他出事了,这个账全给你拉出来了。
别看你今天闹得欢,小心今后拉清单,这都得应验的。
不要干这种事情。头上三尺有神明,一定要有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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